关于做好2016年搬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关于做好2016年搬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3 00:00:00

关于做好2016年搬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电气信息楼、机械电子楼将在今年七月投入使用,而在E、F座办公的校领导和机关处室也将迁入其中办公,也由此牵动了很多部门用房的调整和搬迁。此次搬迁涉及面广、任务重,同时还要兼顾教学和办公安排。根据校长办公会会议精神(2016.6.12),为做好搬迁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成立2016年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晓、杨剑瑜

副组长:张玉东

组员:曾永卫、张胜期、张小刚、曾曙林、张华玲、李永坚、杨理诚、李小华、周峰、李亚坤、文山东、曾宪桃、颜卫人、唐勇奇、魏克湘、文中华、吴振顺、徐运保、邓永和、杨永和、邓奕、彭栋梁、黄中华、廖毅、陶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张玉东为办公室主任,唐唤清为副主任。

各有关部门相应成立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报送名单和联系方式。

二、搬迁工作安排

(一)搬迁规划:

第一阶段:电气信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2011协同中心从南校区搬迁到电气信息楼和机械电子楼,并做好南校区留用实验室的搬迁调整工作。

第二阶段:校领导和E、F座机关处室搬迁到电气信息楼、机械电子楼的指定用房。

第三阶段:主校区的计算机学院、管理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思想政治课理论教学部以及网络信息中心等八个部门的用房调整和搬迁。

(二)具体安排如下:

详情见附表:安排表.docx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部制定方案,要明确专人负责,尤其是电气信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要以教研室或实验室为单位,安排好人员对装车、押送、卸车以及摆放全程负责。

2、房产统一调配:主校区(新)各院部调出的房源,在搬迁后要将钥匙交资产管理处房产科刘益华(F105,13707329608)。各部门按照用房计划来领取。南校区调出的房源将钥匙统一交房产科。所有钥匙要做好标记登记。

3、搬迁费用安排:学校根据部门情况,预算了一定的搬迁费用给有关部门。各部门在指定时间内自主组织或联系搬家公司实施搬迁,逾期不搬或搬迁不力的费用自理。

4、保证设备实施完好:校领导和E、F座机关处室迁出以及学院调整出来的实验用房,其中固定的设施设备,如空调、多媒体设备、窗帘等一般不得拆卸搬动,及时锁好房门,制作设备设施清单,以便后续按照规定要求将资产移交下一个使用部门。

5、明确改造项目:办公、教研室和科研用房原则上不再作改造或装饰,要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不得浪费。主校区调整后用作实验室的房源,根据实验室功能需要确实改造的,改造工程安排在暑假进行,相应实验室的搬迁在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完成。

6、做好资产管理:

(1)调整以后,凡资产(仪器设备、家具)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使用地点、使用状态发生变化后,要及时联系资产管理处资产科进行资产移交。

(2)对于已经申请报废的资产由原使用单位集中管理(切记不可丢弃),待按照资产处置程序获批后由资产管理处统一上门处置。

(3)南校区的实验楼、二教学楼、老电气楼等用房调出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用,电气信息学院和机械工程学院须按批准的留用计划使用房源。

7、招生机房的搬迁根据招生进程另作安排。

资产管理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