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中心):
本学期实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活动即将结束,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及资产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及设备设施安全,提升设备使用绩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认识,落实管理责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湖南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湖南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统筹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及设备管理工作。
二、组织安全检查,做好隐患整改
(一)自查自纠
请相关单位在放假前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的自查工作。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予以备案。
(二)专项检查
学校将于2023年7月11日起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检查,资产管理处将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通报。请各相关教学院(中心)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安全排查及信息填报工作。
此次检查重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高压气瓶、微生物等的存放和使用;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水、电、气线路安全;实验室防盗工作;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及使用效率情况。
三、履行报备制度,做好安全教育
相关单位应做好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开展科研活动的登记工作,并将使用详细情况(包括实验室名称、使用人、时间、事项等)报备至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对暑假期间留在学校继续开展实验的师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技能、操作规范以及疫情防控教育培训,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
四、定期开展巡查、做好开学准备
暑假期间相关单位要明确实验室值班人员及实验室安全责任,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记录。定期对实验场所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资产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汇报。同时,假期中资产管理处也将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巡查。
检查具体时间及表格将通过OA另行发送,恳请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