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购买用于科研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方面的国产设备可享受退还增值税的优惠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所购设备必须为国产设备;
二、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发票抵扣联;
自即日起,报销的设备采购项目必须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购买国产设备时,必须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保留好发票联和抵扣联,以便办理资产登记、财务报销等相关手续。
注: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向销售方提供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湖南工程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税号):12430000448810626A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东路88号
电话:0731—58683784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湘潭市岳塘支行
银行账号:1904031109026409320
计划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202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