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配合学校全员聘用工作,做好各类资产的有序交接,确保各部门调整前后资产账目、实物对应准确无误,根据《湖南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有关资产交接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着物尽其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对于能够使用的资产应当继续使用,不得随意报废或弃旧购新,避免资源浪费。对于不易整体搬移或搬移后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原地保留,以免拆除造成资产损坏。在交接过程中,有闲置资产的应当及时上报资产管理处,面向全校进行调剂使用。
二、工作程序
1.校内岗位变动人员,应在接到岗位变动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结资产移交手续。
2.校内岗位变动人员,其领用的办公家具、打印机等固定资产不得随人异动,做好在原部门使用人的变更;经协商带到新岗位的电脑要进行使用部门的变更。
3.人员岗位变动后导致原单位存在闲置或已经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流程进行申报回收或报废,经鉴定后办理有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资产管理工作也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因此要高度重视年度资产交接工作,不回避矛盾,不积累问题,切切实实将资产交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国有资产高效使用、安全完整。
2.精心组织。单位负责人要积极敦促本单位异动人员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要安排资产管理员逐一落实本部门进、出的岗位异动人员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做好签字确认工作。确保资产交接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及时填报完成资产交接工作。该工作开展情况将与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年度目标考核指标挂钩。
查询本人资产情况及咨询:
地址:http://gzc.hnie.edu.cn/info/1011/1361.htm
联系人:资产管理科 吴帆 58683896
移交、报废审批表在资产管理处网页的“相关下载”。
资产管理处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