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实验室安全建设状况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湖南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校办字〔2023〕73号)文件规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及大型仪器设备线下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1.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危险品储存室等场所。
2. 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二、 检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学院自查自纠(即日起 — 11月30日)
1. 成立检查小组,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所辖全部实验室进行100%全覆盖自查。
2. 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立即组织整改。
3. 自查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并建立台帐。
第二阶段:学校集中检查(12月2日 — 12月5日)
12月2日 ,校领导带队,资产管理处、保卫部、后勤基建处参与对实验室安全进行检查,检查见附件《湖南工程学院实验室安检记录清单》。
12月3日 — 12月5日,分管副校长,督导办、改革发展处、教务处、科技处、资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校级检查组,对各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与大型科研仪器使用绩效考核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须亲自部署、督查并落实相关工作。
2. 即查即改,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书面报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备案。
湖南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湖南工程学院实验室安检记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