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开学及全国“两会”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以下简称《提示》)的精神,确保新学期我校(院)实验室安全、稳定、有序运行,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现决定在全校(院)范围内组织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春季学期开学,各类实验室全面重启运行,是安全风险易发多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校、院、系(所、中心)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层层压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二、 检查范围
全校(院)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实验场所。
三、 检查重点与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为“全覆盖”式,重点聚焦以下方面,对照《提示》要求逐项落实: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检查各二级单位是否已专题研究部署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各级安全责任体系、责任人是否明确、到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安全教育:学院师生是否按要求完成了开学安全再教育,特别是新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准入考核。
设备与设施:实验室水、电、气、通风、消防、安防、防护设施、应急器材等是否完好可用;实验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高温、高压、高速、高低温、高电压等设备)是否完成重启前检查、校准和维护保养,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环境恢复整治:实验室环境是否整洁、有序,无堆放杂物堵塞通道;实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分类、暂存,无违规堆放。
危险化学品与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是否全程规范管理;管制类化学品是否落实“五双”管理;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是否按期检验,安全附件是否有效。
实验活动:新学期实验教学、科研活动的安排是否合理,安全风险评估是否到位,相应管控措施是否落实。
3. 应急与值守
检查各实验室及管理单位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是否明确应急联系人及报告流程;是否严格落实重要时段值班值守与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响应及时、处置得当。
四、 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6.3.10):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自查。要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排查登记、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对自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相关实验活动,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
2.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6.3.11至2026.3.17):学校将成立由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学院分管领导组成的联合检查组,由校领导带队,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重点检查自查开展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常态化管理机制。
五、 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2.强化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决整改到位,严禁“带病运行”。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11日前,将发现的主要隐患报送至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631753045@qq.com。
联系人:黄赛金
联系电话:13762214670
湖南工程学院
2026年3月4日
附件1 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开学及全国“两会”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
附件2 湖南工程学院 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记录表
附件3 湖南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