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滨江地块及西南角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湖南工程学院滨江地块及西南角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共涉及两宗地,滨江地块宗地代码430304202001GB00502(以下简称“滨江502地块”)和西南角地块宗地代码430304202003GB00226(以下简称“西南角226地块”),占地面积共56063.61m2(其中滨江502地块43841.84m2,西南角226地块12221.77m2),地块中心坐标:滨江502地块东经112.917909°,北纬27.854322°,西南角226地块东经112.920224°,北纬27.846842°。本地块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教育用地属于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分编 土壤污染防治 第三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第454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时限前完成。”要求,本地块须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湖南工程学院委托湖南三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生态环境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文件的要求,于2026年8月启动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遵循针对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三项基本原则,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本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全面的污染识别与分析,编制完成本报告,为本地块后续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安全。调查情况如下:
(1)通过对收集资料的分析:地块内部不涉及工矿企业生产及规模化养殖活动。
(2)通过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分析:本地块内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生态环境部)中的危险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未见各类槽罐,未见排污管线、沟渠泄漏,未见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均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
(3)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碧桂园潭州府、盘龙御和园、湖南工程学院、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周边住户、坑塘水面、耕地,周边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4)通过对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可知,本地块与周边相邻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故。
(5)经土壤重金属快速检测仪XRF检测,本地块内表层土壤各项重金属检测结果无异常,不存在污染迹象。
基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本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的相邻地块当前与历史上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环境质量未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本地块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块可以按照教育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