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11月19日,我校在电气楼310会议室召开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副校长杨剑瑜主持。
按照会议安排,会议审议了《湖南工程学院体育场馆管理条例》的修订意见,明确了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收费标准及手续流程。该条例的实施将强化对我校体育场馆的管理,保证场馆设施正常有序运行,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其为学校和社会服务的功能。会议审议了《学生宿舍学海6栋检测鉴定意见》,同意采纳鉴定意见,拆除学生宿舍学海6栋,报学校党委会审批。会议还讨论了明德学生公寓3—6栋架空层和南校区二教学楼的使用方案,同意将明德学生公寓3—6栋架空层改造为学生创新创业和学科竞赛训练基地,提供给计算机与通信学院使用,同意将南校区二教学楼的一楼和二楼作为设计艺术学院教室的设计室和工作室,由艺术设计学院负责管理和使用。
会上还布置了对《湖南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工作,杨剑瑜要求与会人员为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积极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