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工程学院未售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办字[2009]61号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12-01 10:33:25

      根据学校《2012年33号》校长办公会议纪要,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南、北院的未售公有住房市场租金调到每平米8元,湖工花园的未售公有住房租金调到每平米12元,所有租金按使用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