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搬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2016年搬迁工作方案》,学校第二轮搬迁工作即将启动,根据第一阶段搬迁工作情况,现对搬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电气信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要按照学校提出的原则和要求,对已经搬迁的南校区各类房源进行整合,在对资产进行登记后,集中管理,在放假前将钥匙交资产科刘益华处。
2、南校区的用房将由学校统一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房源。
3、主校区后续搬迁的机关处室搬迁后,整理并打扫房间,钥匙做好标识交刘益华;因场地限制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家具做好登记,张贴标识,联系张华生,送F103作调剂用;待报废设备和家具,联系陈超,办好报废手续,送F103集中管理。
4、电气信息楼和机械电子楼之间的广场将在19日左右开始封闭,由施工方进行大理石路面修复,任何车辆不得进入广场。因此,有关部门应该按计划在7月18日之前完成搬迁工作,同时也保证第三阶段搬迁能够顺利实施。
5、资产调剂:对于办公桌椅、电脑桌、书柜以及沙发有调剂需求的部门,请将需求申请递交资产处陈超处,资产管理处近期将陆续在学校OA和资产处网页上进行公布可以调剂资产。
资产管理处
201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