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搬迁工作的通知》(校长办公会议2016.6.12通过)安排,电气信息学院和机械工程学院的全面搬迁工作将于6月27日启动,为做好搬迁工作,特公告如下。
1、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工作方案,以教研室或实验室为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安排好人员对装车、押送、卸车以及摆放全程负责,确保资产运输、装卸过程中不损坏、不丢失。
2、做好资产管理:
(1)调整以后,凡资产(仪器设备、家具)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使用地点、使用状态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汇总到学院资产管理员(7月10日前),集中到资产管理处资产科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对于已经在资产清查中申请报废的资产,由原使用单位集中管理(切记不可丢弃),由资产管理处按照省财政厅规定的资产处置程序进行统一申报,获批后由资产管理处统一上门处置。
3、在搬迁调整后,要将不再留用的房源钥匙收齐交资产管理处房产科刘益华(F105,13707329608),所有钥匙要做好标记和移交登记。对于不再留用的房源,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用。
4、空调的移机由各学院统一管理,统一安排。根据要求,空调的移机安装只能在指定位置进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新的电气信息楼、机械电子楼的外墙上破墙安装空调。有违反者,自行拆除并恢复外墙原貌。
5、在搬迁过程中注意室内财物安全,不得随意安排废品回收人员进入室内,同时做到出门及时锁门。
资产管理处
201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