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本学期实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活动即将结束,为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人员及设备设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和强调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寒假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
各实验教学中心、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湖南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湖南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各自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认真查找和消除安全与火灾隐患,做好假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人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
二、切实做好实验室放假前的安全检查
1月20日,资产管理处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的重点是:
(一)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毒品、易燃易爆品存放和压力容器保管和存放情况,确保按规定存放。
(二)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对存在火灾隐患须及时报告、及时消除。
(三)实验室内的水、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各种开关是否能安全关闭,对存在的问题,在放假前应及时维修,消除安全和火灾隐患。
(四)实验室内的门窗是否完好,发现破损应及时组织维修,保证假期中的安全。
三、认真落实并做好下学期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的教学准备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在放假前组织全体人员对现用仪器设备、物品等进行清理,及时检查、维护。对存在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或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如需在假期中修理的仪器设备,应做好人员和时间的安排,任务落实到人,确保下学期开学时能正常运行。
四、做好在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做好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人员登记工作,相关使用人员要注意实验室安全,注意防火防盗,并安排人员对寒假期间使用的实验室做安全巡查,并结合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自的主体责任。
望各教学单位将安全检查工作落实,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
提前祝愿各位同仁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寒假和春节!
湖南工程学院资产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