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彭钰程 发布时间:2021-04-30 09:52:14


各教学院部、工程训练中心:

接湘教通〔2021〕92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本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高等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资产管理处将于5月6日至5月7日组织各教学院部、工程训练中心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资产管理处将对各实验室进行抽查。

本次实验室安全自查的主要检查范围包括以下十五个方面: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设情况、经费保障情况、规章制度保障情况、安全教育及培训开展情况、安全文化建设情况、安全检查执行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实验场所及安全设施保障情况、用电用水安全防护情况、实验时师生的个人防护情况、危化品储存及使用管理情况、废弃物保管及处置情况、机电设备运维及防护情况、特种设备维保情况、人员出入情况。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响应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于5月7日前汇总上报至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资产管理处将根据检查结果对隐患开展整改工作。

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