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中心:
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开学准备工作,确保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提升安全管控能力,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有序。
二、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情况;
(二)结合新学期开学前夕背景,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湖南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湖南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三)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化学品废液的存放与处置、高温高压容器的安全管理,以及实验安全规章制度建设、落实情况;
(四)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推进情况,对教育厅专家组现场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五)检查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系统的使用与培训情况,督促新生和新进教师按照要求完成好准入系统的考试。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阶段(2022年9月6日—9日)
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深入开展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形成自查记录,提交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资产管理处负责督促各实验室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2年9月13日—16日)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院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以重点抽查的形式开展,检查完毕后资产管理处将向各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三)落实整改阶段(2022年9月19日—10月19日)
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院自查及学校检查中发现的实验室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汇总上报。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各单位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同时,各学院要落实好二级单位、实验室各级安全责任,并组织新生和新进教师做好师生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系统的培训和考试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各学院、中心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增强师生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先排查、后开放”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以高度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务实举措,守好安全工作底线工程,切实将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完成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到底到边。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坚持警钟长鸣,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重点检查各类危险物品的存储、运输、充装、废弃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的合规管理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等。各二级单位要对所属实验室存在的问题隐患做到底数理清、原因弄准、整改务实,切实解决实验室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掌握防范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三)强化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管理举措落地落实。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安全工作的督查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限时整改,做到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整改主体、措施、要求、时限、责任“五到位”,真正做到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求实效,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资产管理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