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机关党委资产管理与采购招标党支部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党支部一项具有经常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党支部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支部纪律检查委员是直接责任人。
1.坚守廉政要求。党支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要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2.严守“六大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严守组织纪律,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严守廉洁纪律,做廉洁奉公的“干净人”;严守工作纪律,做履职尽责的“实在人”;严守生活纪律,做健康生活的“正派人”;严守群众纪律,做走近群众的“贴心人”。
3.开展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条例》《准则》以及案例通报,观看廉政教育片。党支部书记或纪律检查委员每季度至少与党员开展一次廉政集体谈话,对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4.培育优良家风。支部党员要从严约束自己和配偶、子女、亲属,筑牢廉政防线。支部要定期与党员配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请家属理解、支持并共同加强廉政建设。
支部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工作要求履行到位,把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支部落地生根,涵养向上向善、清明清正的良好风气。
五、机关党委资产管理与采购招标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党支部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的活动。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2.民主评议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并根据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
3.民主评议开始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认真搞好听取意见、学习教育和自我总结等准备工作。
4.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的自我评议,然后进行互相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
5.民主评议后,支部要将评议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表扬;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区别情况,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六、机关党委资产管理与采购招标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是党的重要纪律和规矩,是管党治党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的重要体现。建立严明的请示报告制度,是增强党支部和党员政治性、组织性、纪律性的重要保证。
1.支部委员会向基层党委请示报告工作。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向基层党委报告1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基层党委的决议、要求的情况,以及需要向基层党委请示的问题。(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打算。(4)“三会一课”和集中学习情况。(5)支部换届时请示报告相关工作。(6)基层党委指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执行情况。
2.党支部书记开展“双述双评”。党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就个人履职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教育工委、学校党委要求的情况、加强支部建设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分别向基层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述职,并接受基层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
3.党员定期报告思想、工作等情况。党员一般每半年向支部报告个人思想、工作等情况,遇有重要工作和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常规性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支部交给任务的情况。(2)近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3)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情况。(4)了解的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5)对党组织或党员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党员干部还要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
4.党员外出报告制度。党员如离开省内,行前要向党支部书记报告去向。外出超过3个月且未满半年的,应主动与支部保持经常联系,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并按时交纳党费,返回单位后要向支部汇报外出期间总体情况。
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支部生活制度,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使党员经常用党员标准来检查、要求自己。